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(fā)《法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的通知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(fā)《法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2-17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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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

法發(fā)〔2024〕14號
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(fā)《法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的通知

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,各級軍事法院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:

現將修訂后的《法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予以印發(fā)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

2024年12月17日

法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

第一章總則

第一條為推進法官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、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培養(yǎng)造就政治過硬、適應新時代要求、德才兼?zhèn)涞母咚刭|法官隊伍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》和《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,制定本條例。

第二條法官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法官隊伍的先導性、基礎性、戰(zhàn)略性工程。法官教育培訓工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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